李*1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判令某公司支付李*1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4800000元;2.判令某公司支付李*12020年11月2日至2023年4月13日未休年假工资70000元;3.判令某公司支付李*12020年11月2日至2023年4月13日平日延时、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费500000元;4.判令某公司支付李*12020年11月2日至2023年4月13日工资差额1000000元。
一审法院认定以下事实:2020年11月2日李*1入职某公司,担任教研专家,双方签订了自2020年11月2日至2023年...(本文书还有1006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