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查明:2026年5月6日,某仲委作出京石劳人仲字[2026]第1260号裁决书,裁决:某公司自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王*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5月25日工资差额26312.5元。
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本文书还有370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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