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9日,刘*、某公司提起本案申请。
本院认为,本案为撤销国内仲裁裁决纠纷,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进行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仲裁法第五十八条(现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违反法定程序”,是指违反仲裁法规定的仲裁程序和当事人选择的仲裁规则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决的情形。本案中,广州仲裁委员会已按仲裁规则规定向刘*、某公司送达仲裁通知、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材料,刘*、某公司收到相关材料后向人民法院提出仲裁协议效力异议,广州仲裁委...(本文书还有52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