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审原告中国平安***************与原审被告青海夏都********、西宁杰庆********、西宁市城*****、江苏仪征********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
原审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财险重庆分公司)与原审被告青海夏都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夏都公司)、西宁杰庆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庆公司)、西宁市城西区建设局(以下简称城西建设局)、江苏仪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仪征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二0一三年五月十三日作出(2012)宁民二初字第163号民事判决书。宣判后,夏都公司不服,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3年9月2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平安财险重庆分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张**、田**;夏都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黄**;杰庆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朱*、;城西建设局委托代理人李**;仪征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徐**、董**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经审理查明,2010年12月10日,投保人重庆雅戈尔服饰有限公司在平安财险重庆分公司投保了财产保险综合险。保险标的为房屋建筑、机器设备、原材料、商**,保险期限自2010年12月10日至2011年12月10日,保险金额为476219373.53元,投保范围为雅戈尔重庆基地及其所属的全国各地分公司、市场部和专卖店。同日,重庆雅戈尔服饰有限公司交纳保险费142865.80元。2011年4月9日14时50分左右,重庆雅戈尔服饰有限公司设置于夏都公司纺织品大楼**楼的服装店内的商品因发生火灾而被全部烧毁。事发后,重庆雅戈尔服饰有限公司就被烧毁的商品向平安财险重庆分公司索赔,平安财险重...(本文书还有573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