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汪**不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作出的(2022)京01行初****号行政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
汪**以国家信访局为被告向一审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汪**一审起诉请求:判决国家信访局违反自定的行政职责,剥夺起诉人的信访权利、将起诉人交给南京市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违法。事实及理由:2022年3月2日汪**至国家信访局信访,但国家信访局工作人员未正常接待,之后汪**与南京市信访工作人员一同返回南京。当天汪**抵达南京后,清点背包内的物品时,发现包内的五千元现金被盗。汪**认为...(本文书还有53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