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济南天澄*********(以下简称天澄明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孙**劳动争议一案,不服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2021)鲁0112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天澄明公司申请再审称,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原审法院送达程序存在瑕疵,原审法院未经合法有效传唤申请申请人人而作出缺席判决,在程序上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申请人的诉讼权益。原审法院认定申请人与孙**2019年10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错误,。孙**2019年10月1日已与山东诚城成商贸有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孙**要求申请人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原审法院认定申请人支付孙**工资及加班费缺乏证据证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规定申请再审。
孙**辩称,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申请人...(本文书还有80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