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红山区小兰风味烤羊腿店(以下简称小兰羊腿)与被告崔*、崔*、李**(以下简称三被告)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于2022年2月1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小兰羊腿委托诉讼代理人麻**,被告李**及三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郭**、李**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小兰羊腿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决崔金国与原告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2、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2021年12月,被告向红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确认崔金国(已死亡)与原告存在劳动关系,因为崔金国在被告店里是临时雇佣关系,又是在下班时间后饮酒诱发自身疾病身故,原告是餐饮个体,经营范围小,没有能力长期雇佣崔金国。原告的...(本文书还有163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