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新丰富康******、粤北人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17)粤0203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18-05
  •  
  • 【案例概要】

    原告新丰富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康公司)与被告粤北人民医院(以下简称粤北医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1月1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8年1月2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莫**、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夏**、彭**到庭参加诉讼。后因案情复杂,本院于2018年1月31日裁定将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并于2018年3月1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莫**、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夏**、彭**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富康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医疗设备款960000元及利息l0440元(利息从起诉之日起算暂计三个月为10440元,并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追溯至被告实际支付之日止),共计970440元。2、本案所产生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原、被告素有业务往来,原告向被告销售医疗设备及相关配件等产品,被告支付相应货款。2014年8月8日,原告向被告送去两套超声刀系统,价格为96万元,被告进行了签收,并已使用至今。在此之后,原告又向被告送去上述超声刀系统的相关配件刀头,被告签收后,于2015年3月支付了配件刀头的...(本文书还有4613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