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佛山市托维环境亮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托维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士公司)、大同市市政建设发展公司(以下简称大同市政公司)、江苏顺天灯业钢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顺天公司)、扬州市殊豪照明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殊豪公司)、扬州市迎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迎辉公司)、宁海县先平文具压铸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不服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5月18日作出(2013)并民初字第45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一审法院查明,2007年12月24日惠州市长江灯具制造有限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名为”路灯杆(飞翔)”的外观设计专利,2009年4月1日获得授权,专利号为z*******3945.6;2009年5月8日惠州市长江灯具制造有限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名为”路灯头(飞翔)”的外观设计专利,2009年12月30日获得授权,专利号为z*******6652.3。2010年6月13日,涉案”路灯杆(飞翔)”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权利人由惠州市长江灯具制造有限公司变更为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10年6月22日,涉案”路灯头(飞翔)”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权利人由惠州市长江灯具制造有限公司变更为雷士公司。上述专利目前处于有效状态。
2011年7月,大同市政公司作为招标人,通过招标代理公司山西经纬工程招标代理公司发布《大同市2011年道路工程路灯采购招标文件》。2011年9月,作为雷士公司北京运营中心及区域销售,北京住美嘉业经贸有限公司中标大同市文瀛路北延路灯照明工程。2011年9月10日,北京住美嘉业经贸有限公司与大同市政公司签订《2011年路灯照明工程路灯采购合同》。合同第六项知识产权约定,中标人承诺放弃本中标产品在大同地区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使用权。
2012年6月,大同市政公司作为招标人,通过招标代理公司山西经纬工程招标代理公司发布《大同市2012年道路工程路灯采购招标文件》。20...(本文书还有784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