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罗**诉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罗**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黄**,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高*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罗**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车辆损失64695元,评估费4200元,以上共计68895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豫a8××**号车辆登记在崛起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名下,实际车主为原告。2021年7月12日,原告在驾驶车辆的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原告及时向被告保险公司报案,被告派出工作人员查勘现场。事故车辆豫a8××**号车在被告处投保有商业三者险、车辆损失险等险种,原告的损失被告应予以承担赔偿责任。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本文书还有189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