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张**因与被上诉人广州市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以下简称广医二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22)粤0105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2年6月22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第二审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人张**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2.广医二院原路返还检查费人民币2567.60元、占用利息130.95元、占用罚息261.90元,合计2960.45元;3.广医二院向张**赔礼道歉,并赔偿人民币5135.2元;4.本案诉讼费由广医二院承担。事实和理由:张**至今没收到广医二院的退款。广医二院在2021年1月20日就已收到张**的银行卡账户信息和个人信息,超过半小时以上的操作后,其告知张**不能退还。其后,张**多次到广医二院的财务与医务处主动沟通,反映到院长办公室,希望能妥善解决,但均未得...(本文书还有273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