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认为,被告人郝**、王*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的手段,劫取他人财物,严重地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和人身权,确已构成抢劫罪,且多次抢劫,情节特别严重,故应予以严惩。另外,被告人郝**、王*生以暴力、胁迫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性交...(本文书还有250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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