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四川地鑫***********、佟**等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与破产有关的纠纷>>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0)川1402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1-11
  •  
  • 【案例概要】

    被告孟**、杨**未提交证据。

    根据当事人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本院认定事实如下:

    2010年11月19日,地鑫公司(甲方)与佟**、杨**、孟**、杨**(乙方)签订《土地入股联合开发总体协议》(以下简称“《联合开发协议》”),主要约定:对乙方通过拍卖方式依法取得的出让性质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联合开发一事,经*、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甲、乙双方在开发前共同注册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该注册公司的开发公司采用乙方以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合同价折半入股,甲方按乙方取得土地合同价的一半出资,各占50%的出资份额联合开发房地产对联合开发的税后净利润或收益各按50%的比例分享,如有亏损和债务也各按50%的比例承担二、乙方目前在眉山市东坡区白虎滩(东**)通过参加拍卖依法取得了161亩出让性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部分土地已经抵押),已经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的面积为94098.17平方米(141.148亩)四、1.乙方以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合同价(包括已交土地款、未交的土地出让金、土地交易费、契税)折半计算为人民币53735628元2.甲方按上述计算方式应出资同等金额的人民币53735628元,作为甲方以现金方式入股联合开发项*成本甲方出资现金人民币2740522...(本文书还有4810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