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因工伤认定一案,不服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5)渝一中法行终字第00625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刘**申请再审称:1、原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刘**之妻郭世英存钱属于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从事属于日常生活所需活动;2、郭世英死亡与一审第三人的违法发放现金工资有着分不开的联系;3、从法律的价值取向及立法本意,本案中的郭世英死亡也应当认定为工伤。请求...(本文书还有426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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