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与被告昆山开发区皇家壹号娱乐总汇(以下简称“昆山皇家总汇”)侵害著作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3月9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徐华独任审判,因该案系本院同时受理的原被告及法律关系均相同的(2016)苏0583民初3893、3895-3903号共10个关联案件之一,故本院于2016年4月6日对该10个关联案件进行了合并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音集协的委托代理人刘*、被告昆山皇家总汇的委托代理人顾**到庭参加诉讼。本院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音集协诉称:中国唱片总公司出版的《流行歌曲经典》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会员作品精选集(第二辑)收录了著作权人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滚石公司”)共367部mtv音乐电视作品。2012年3月6日,原告和滚石公司签订了《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根据《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第二条之规定,滚石公司将其音像节目的复制权、放映权等权利信托原告管理,授权原告以其自己名义同音像节目的使用者商谈使用条件,向音像节目的使用者发放使用许可、征集使用情况、收取版权使用费用等;并授权原告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使用者提起诉讼。原告曾就版权使用费交纳事宜与被告进行商谈,要求其按照规定交纳版权使用费,合法...(本文书还有487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