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王**与被告杨**、黄**、黄**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6月13日立案受理后,于2022年7月12日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邱**,被告杨**、被告黄**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杨**、被告黄**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王**向本院提出下列诉讼请求:1.判令三被告支付租金138984元及其自2020年12月15日起至2022年5月14日17个月按3.7%年利率计算的利息7285元,以及自2020年5月15日起至付清款项之日止以尚欠租金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逾期利息;2.判令三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3.判令三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被告杨**和黄**共同答辩称,双方是夫妻关系,...(本文书还有180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