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仇*诉被告湖南中南大学湘雅口腔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由审判员宋敏独任审判,代理书记员蒋*佳担任庭审记录。原告仇*,被告湖南中南大学湘雅口腔医院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杨**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仇*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赔偿误诊费、医疗费、精神损失费、误工费、交通费及其他合计20万元;2、判令被告书面形式向原告赔礼道歉。
事实与理由:原告因牙齿感觉不适,于2020年12月6日上午在湖南中南大学湘雅口腔医院**楼牙体牙髓科挂了一个号,接诊医师给原告做了宫腔检查,在**楼放射科拍了一个单科牙片子,并询问了原告基本病情,后诊断为慢性牙髓炎,牙隐裂。治疗计划:根管治疗+冠修复,费用最少5000元,...(本文书还有169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