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莆田市广汇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混凝土公司)与被告福建普尔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尔泰集团公司)因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3月8日立案受理。广汇混凝土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申请追加莆田金碧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碧置业公司)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本院予以准许。
广汇混凝土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决普尔泰集团公司支付给广汇混凝土公司汇票金额101万元及自2022年1月28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2.诉讼费用、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由普尔泰集团公司承担。事实和理由:2021年1月...(本文书还有56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