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与被告金坛区西城想唱就唱飚歌城(以下简称想唱就唱飚歌城)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0月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2016年11月24日、12月2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第一次庭审,原告音集协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刘*以及被告想唱就唱飚歌城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周*到庭参加诉讼;第二次庭审,原告音集协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想唱就唱飚歌城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音集协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立即从曲库中删除《不让你走》等16部mtv音乐电视作品;2、判令被告赔偿音集协经济损失9600元;3、判令被告赔偿音集协为本案诉讼而支付的合理费用1000元(律师费);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中国唱片总公司出版的《流行歌曲经典》音集协会员作品精选集(...(本文书还有285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