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孟**与被告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0月1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孟**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周**、被告孟**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孟**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孟**向本院提出如下诉讼请求: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立即给付拖欠原告的借款本金20000.00元,并自2017年4月1日开始以20000.00元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支付。
利息款直至借款本息全部偿还完毕为止,截止2021年9月1日的利息款为5000.00元整,本息合计总金额为25000.00元整;2、要求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2017年3月被告购买楼房缺少资金从原告手中借...(本文书还有157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