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余*与被告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第九八六医院(下称为“九八六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余*,被告九八六医院的委托代理人刘**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余*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因医疗损害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2166.3元;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鉴定费。事实及理由:原告父亲余某某,男,汉族,1937年xx月xx日出生。平素身体很好,因夫妻矛盾致胃部不适诱发胃炎,随于2012年2月5日入住451医院消化内科。2月12日胃炎病愈,后医生告知怀疑胆总管结石及胆囊泥沙结石,建议继续治疗,医生建议做一种无损伤的类似胃镜检查的取石术,2月13日晚行ercp术,术后流食,胸闷,肚胀,腹硬;2月15日晚行第二次ercp,这次时间较短。2月22日晚第三次行ercp术,这次时间最长,术后患者出现上腹不适,腹疼、发热,体温38.1度,休克。2012年3月4、5日,腹腔穿刺抽腹水,2012年3月6日于左下腹腹腔直管引流术,腹腔引流为黄色浑浊液,每日1000-1700毫升左右,经胃管注入美兰后20分钟从腹腔引流...(本文书还有448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