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周**辩称:1、交通事故发生属实,责任划分认可;2、事故车辆有保险,原告的合理损失有保险公司予以赔付。
被告阳光财险漯河公司辩称:原告并非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也不是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我公司不承担赔偿义务。
漯河市公交公司辩称:1、原告为吴*垫付的相关费用应当由阳光财产在交强险免赔责任限额内支付;2、交强险承担后余额,按事故责任划分,由我公司投保的紫金财产保险公司赔付;3、原告的诉请过高,部分没有相关的证据支持,应当依法驳回。
紫金财险河南公司辩称:1、原告的主体资格不对;2、本次交通事故我司承包了承运人责任险,首先由交强险公司承担,之后再根据责任划分承担合理的损失。3、我司承包的承运人责任险,合同约定每次事故的损失,减除100...(本文书还有164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