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采摘园辩称,雨水较多也未造成自然灾害,涉案葡萄园受损的根本原因是采煤造成地面下沉,产生积水,对方不采取疏导措施,导致沉区内积水将葡萄园淹泡。一审法院根据不采矿不会致地面沉陷,地面不沉陷就不会产生积水的生活常识,认为葡萄园受损害应由对方承担是正确的,雨大不必然会造成葡萄园受损,但采煤致地面下沉,产生积水不疏导,才是葡萄园受损的根本原因。我方2002年、2005年曾就沉区积水浸泡葡萄园起诉过对方,并得到法院支持,梁家村委会的补偿费发放表证明,从2001年开始直至现今,对方每年都对该村沉区内积水淹泡的土地进行赔偿,这说明不存在偶发性一说。对方的行为造成的该园被淹泡,反而要求受害人承担排水责任,依据何在?葡萄园西侧是203公路,其他三面都是采煤沉区积水,如何自救排水?一审法院判决的是2020年、2021年的损失,评估机构确定的评估基准日是2021年9月15日,就是说2020年已过去,2021年葡萄也即将采摘完的情况下评估的,评估的是实际损失,2022年以后的损失评估才是预期经营损失。我方不可能因小康煤矿采煤,...(本文书还有414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