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国家电网公司北京电力医院(以下简称电力医院)因与被申请人王**、张**、一审被告北京中能建医院(以下简称中能建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以下简称北大第一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2)京02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电力医院申请再审称,撤销一、二审判决,驳回王**、张**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王**、张**承担。理由为:(一)原审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一审判决是根据北京公大弘正医学研究院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公大司鉴[2020]临鉴字第375号)作出。经电力医院的申请,鉴定人王*慧、孔*山出庭接受质询。根据鉴定人的从业背景调查结果和鉴定人对申请再审人提出问题的回复,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鉴定存在外行评判内行的情况。2.鉴定意见认为“...(本文书还有77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