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姜**与被告刘*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0月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姜**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被告刘*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姜**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事项: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0800元及利息;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被告因资金紧张多次向原告借款共计50800元整,于2022年7月22日向原告出具了借款凭证,并约定年利息14.8%,每月14号归还利息630元。现原告因急需用钱向被告多次催要该款,被告却以种种理由予以推脱。
刘*辩称,借原告47500元,不是50800元,曾还10000多元,近来两个月还了4300元。...(本文书还有61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