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钟**、钟*因与被申请人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河北区政府)房屋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一案,不服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津行赔终95号行政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由审判员梁凤云、审判员罗*、审判员王*峰参加的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钟**、钟*申请再审称:一、本案的第二项诉讼请求与之前已提起过的行政诉讼完全不同,不属于重复起诉。二、天津市内环建设开发公司并非行政机关,实则是河北区政府的内设机构,该公司的负责人是其任命的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本文书还有52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