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另案中,2016年5月9日王*梅等15人向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185号征收决定。该院经审理后,于2017年4月5日对该案作出(2016)琼02行初****号行政判决,认定三亚市政府作出185号征收决定的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但鉴于185号征收决定公布后,已有部分被征收人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拆迁补助协议并领取了补助款,撤销该征收决定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故未判决撤销该征收决定,而是确认三亚市政府作出185号征收决定的行政行为违法。王*梅等15人及三亚市政府不服该判决上诉后,本院2017年8月21日作出(2017)琼行终****号行政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另查明:林**于2017年4月5日向三亚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三亚市政府征收其位于东岸村委会土地范围内的家庭住宅及集体建设用地行政行为违法,并判决三亚市政府作出土地房...(本文书还有201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