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焦**诉被告四平市开心马帮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平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大地保险四平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22年8月1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尹*,被告大地保险四平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刘**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四平市开心马帮运输有限公司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焦**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原告车辆实际损失53300元;二、本案诉讼费、鉴定费4500元、施救费9100元、托运费等因诉讼产生的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原告为×××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号重型自卸半挂车)实际车主。2021年11月29日5时38分许,刘*宝驾驶×××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号重型自却半挂车)沿梅河口市山城镇柳*线由西向东行驶至柳*线35公里加950米处时车辆侧滑...(本文书还有282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