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与被告徐州市海达进口汽车配件供应处(以下简称海达供应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22年4月26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及被告海达供应处负责人王*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李**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决被告给付汽车配件款28443元及利息28721.7元{以28443元为基数,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6.12%(2004年10月26日调整),自2005年3月15日起计算至立案之日(16年半)},合计:57164.7元。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2004年至2005年期间,被告单**原告处购买汽车配件,但未付款,2005年3月4日和3月15日双方对账确认。之后原告无数次...(本文书还有161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