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周**诉被告向*、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邵阳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9月16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龚婧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审理。原告周**诉称:2013年7月7日20时30分,原告驾驶车牌号湘e******号摩托车沿邵阳市北塔区资园路行驶至江北大市场**栋的十字路口时,与被告向*驾驶的车牌号为湘e******号小型客车碰撞,造成原告受伤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事故认定,原告与被告向*负事故同等责任。因被告向*驾驶的湘e******号小型客车在被告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邵阳中心支公司投有交强险,故原告请求...(本文书还有55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