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格尔木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冶振涛、张*等三人涉嫌诈骗案,于2023年9月27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当日已告各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各被告人,听取了各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23年5月10日至6月15日期间,被告人冶振涛、张*、马富财和马浚(另案处理)在格尔木市**商务酒店、**品质酒店、**酒店、**酒店、**电竞酒店使用马浚母亲电话1811979****、1338979****,冶振涛电话1336979****,张*母亲电话1893559****...(本文书还有57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