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中十冶集*****与中国人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确认合同效力纠纷>>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16)陕民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16-12
  •  
  • 【案例概要】

    上诉人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十冶公司)与上诉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工程大学(以下简称武警工程大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西民四初字第0039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6年10月12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中十冶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陈**、解**,上诉人武警工程大学委托诉讼代理人曹**、金**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中十冶公司上诉请求:依法撤销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西民四初字第00395号判决书;一、二审诉讼费由武警工程大学承担。

    事实和理由:(一)中十冶公司承揽涉案工程是经中标取得总承包人资格。鉴定单位依据施工承包合同,没有依据招标文件作出鉴定,违背客观事实的鉴定原则。原审法院对该鉴定结论予以采纳是对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中十冶公司中标后被武警工程大学将其中的塑钢门窗工程分包给陕西信业塑钢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承揽,武警工程大学的分包行为违反法律规定,该项工程款应由中十冶公司给予结算,武警工程大学扣减中十冶公司的款项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鉴定单位对此未将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作为鉴定依据。(二)鉴定意见超出一审委托鉴定范围,中十冶公司不予认可。原审法院照搬鉴定意见,损害中十冶公司的合法权益。给付中十冶公司多少工程款是人民法院依据合同约定和查明事实依法确定,属于人民法院的裁判权。鉴定意见依据备案合同约定的结算公式,扣减分包门窗工程造价和预留金,得出工程结算款为3915.027757万元,超出鉴定委托范围属于越权。(三)一审法院按照鉴定单位的错误意见,从工程款中扣减预留金200万元,违反涉案合同约定,损害了中十冶公司的合法权益。工程预留金招标文件明确为每标段50万元(每标段**幢楼),中十冶公司投标文件按每幢楼**号**元计算,合计每标段200万元。双方签订的备案合同未约定预留金数额,双方按照招标文件签订了合同书,预留金每标段应为50万元。鉴定单位鉴定预留金为208万元,并从总造价中扣减,代替人民法院处置显属违法,一审判决予以认定违反合同约定...(本文书还有7973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