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0月11日起至2025年10月10日止。上述罚金款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二、被告人沈2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0月11日起至2025年10月10日止。上述罚金款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三、被告人熊*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0月11日起至2024年10月10日止。上述罚金款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四、被告人毛**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本文书还有75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