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周*申请确定监护人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特别程序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周**:周*6与李*为夫妻关系,该夫妇共生育五女一子,大女儿周*2,二女儿周*3,三女儿周*,四女儿周*4,小女儿周*5,儿子周*1。周*6于1997年4月30日去世,李*于2018年9月22日去世。周*1和父母一直共同居住,父亲去世后,一直与母亲共同居住。2015年周*1因精神问题被送到顺义区×××住院治疗,现有好转。2022年10月28日,顺义法院作出(2022)京0113民特****号民事判决书,宣告周*1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为维护周*1的合法权益和办理有关事宜,特提出本案申请。
经审理查明:
周*6与李*为夫妻关系,二人共生育五女一子,大女儿周*2,二女儿周*3,三女儿周*,四女儿周*4,小女儿周...(本文书还有72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