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中电建公司发包给他人工程的造价的部分。对设备库消防系统,佰信公司与中电建公司因工程款发生争议,导致佰信公司与黑龙江瑞安消防设施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合同未能履行。为了工程尽快完工,中电建公司与黑龙江瑞安消防设施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专业分包合同》,对设备库的消防系统调试、验收及移交过程进行施工,其价款为780058.14元。及委托第三方对消防水系统检修、消防动力柜二次信号回路系统改造等人工费25271元。2021年9月21日,望都县鑫宇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施工的设备库剩余工程价款2781316.15元。佰信公司应当在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对中电建公司于2016年6月23日汇入恒宇公司的1000000元和7月13日汇入恒宇公司的999000元,是否属于恒宇公司的工程款。恒宇公司的刘*提供的《情况说明》称,此款系中电建公司通过恒宇公司转出用于支付前期队伍沈阳七龙建设工程公司退场费,扣除恒宇公司管理费后,由刘*于2016年6月27日、7月19日汇入中电建工程项目经理李*建设银行卡上。该款项不属于恒宇公司的工程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佰信公司主张从2021年12月28日起,以28568870.75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内实际给付之日止。
关于案涉中电建已经给付的工程款,其中给付恒宇公司、隆华公司的工程款的问题。中电建公司直接给恒宇公司的工程款22222236.93元、给佰信公司的工程款35155800.89元、通过恒宇公司给隆华公司的工程款3238808.81元。合计给付工程款60616846.63元。佰信公司认可恒宇给付其工程款18020807.49元,恒宇公司交付的质保金1000000元,佰信公司应予增加。因佰信公司承接恒宇公司的债权、债务,其对工程款的数额,双...(本文书还有785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