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李*、吉林省某**等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3)吉0622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3-12
  •  
  • 【案例概要】

    原告李*与被告吉林省某公司、某公司分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11月2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李*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李**,被告吉林省某公司、某公司分公司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许*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李*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吉林省某公司、某公司分公司共同赔偿李*摩托车维修配件费174048.2元、维修工时费4130元、头盔2800元、马甲4500元、服装463.7元、鞋1078元、医疗费3245.54元、手机维修费1578元、拖车费2000元、律师代理费7000元,共计200843.44元;2.本案诉讼费等由吉林省某公司、某公司分公司共同承担。事实和理由:2023年8月18日13时20分许,李*驾驶牌号为吉aes0**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鹤大高速鹤岗方向814公里200米处,车辆压到路面裂缝及填补的沥青上,由于路面裂缝并未得到有效填补且沥青未干的原因,导致李*驾驶的摩托车倒地,事故造成李*受伤、车辆受损、骑行时所穿着衣物及骑行护具受损、手机损坏,给李*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针对此事故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靖宇高速公路支队巡逻二大队作出了第22092*****081801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事故发生后李*多次通过高速公路平...(本文书还有4942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