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东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李*、内蒙古如保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保诚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不服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2021)内0102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9月24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冀东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佟**,被上诉人李*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周*、康*,被上诉人如保诚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冀东公司上诉请求:1.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支持...(本文书还有994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