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姚**诉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市梨树支公司(以下简称“大地保险”)保险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1日立案受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姚**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尹*、关*,被告大地保险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姚**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依法判决大地保险赔偿姚**车辆损失费198,408.00元、营运损失8,951.70元(298.39元×30天)、医疗费等37,000.00元、拆解费及吊车费5,000.00元、鉴定费9,999.00元、施救费30,000.00元,共计289,358.70元。二、本案诉讼费由大地保险承担。事实和理由:2020年12月1日,姚**雇佣的司*郭文信驾驶×××车、×××车在g1高速公路北京方向372km+400m处,与张恩贵驾驶的车辆相撞。经葫芦岛市公安局交警队高速二大队经现场勘验并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郭文...(本文书还有285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