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宁夏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广州市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2023)宁0106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3年5月22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第二审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审理,于2023年6月2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人的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或发回重审;2.本案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事实和理由:1.一审法院在被上诉人未依约履行完成全部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判令上诉人向被上诉人支付全部合同价款,认定事实不清。根据双方签订的《唤希文化2020dreamlandled屏幕租赁委托协议》约定,被上诉人所搭建的led屏幕最终呈现效果以上诉人确认的屏幕搭建方案作为最终验收标准,并综合评估搭建方案的还原度作为结案依据,因此,尽管案涉协议中对合同价款及各阶段付款方式进行了约定,但该合同价款的约定实际应系暂定价款,最终由双方根据屏幕搭建还原度进行结算。而一审过程中,上诉人亦主张未支付剩余价款原因系被上诉人的...(本文书还有229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