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
被告人郭**,女,半文盲,农民,1982年1月**日出生,户籍所在地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2022年4月18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石林彝族自治县公安局取保候审,2023年2月6日被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
指定辩护人暨诉讼代理人金*,云南薄法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代理。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以石检刑诉[2023]4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郭**犯故意伤害罪,于2023年3月1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段某1向本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于2023年3月2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官肖志勇、书记员李*出庭支持公诉,上列诉讼参与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21年12月23日18时许,被告人...(本文书还有273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