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杨**、杨**、杨**、杨**、尤**(以下简称杨**等5人)因诉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以下简称自然资源部)政府信息公开及行政复议一案,不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22)京行终****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再审申请人杨**等5人申请再审称:自然资源部有义务制作和保存相关政府信息,其所公开的文件不符合法律规定;二审认定“再审申请人主张自然资源部应公开其掌握的用地审批工作的全部文件及材料,是不明确的,亦与其申请...(本文书还有48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