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刘*因与被申请人某某北京分公司及一审被告某某有限公司、杨*、刘*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3)京02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刘*申请再审称,原审判决的残疾赔偿金所依据的计算标准适用法律错误。本案不应适用北京高院内部文件规定的“北京市上一年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而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年5月1日实施)第十二条规定的“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原审判...(本文书还有56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