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黄**因诉被申请人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政府批准收回宅基地使用权一案,不服本院(2023)冀行终****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黄**申请再审主要称,一、原审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认定事实不清。(一)在前太保社区提出所谓的城中村改造中,城中村改造不是可以不进行土地征收的理由,多数人签约不是规避土地征收程序的理由。城中村改造需要合法合规进行。城中村改造属于棚户区改造的一种类型,是国家征收的原因之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说明即便是合法的城中村改造,也应要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土地征收程序。(二)被申请人以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方式剥夺申请人的宅基地使用权是规避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国家土地用途管控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三)被申请人在实体依据不足和实...(本文书还有115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