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刘**因与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古冶区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不服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冀02行终****号行政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刘**申请再审称,某甲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古冶区的非法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侵占了再审申请人位于**村**5.04亩承包地。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古冶区分局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并下达了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某乙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没收违法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和罚款。但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古冶区分局没有按照处罚决定书对案涉土地恢复原状,致使违法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依然存在。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古冶区分局不履行法定责任行为使再审申请人...(本文书还有68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