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判根据上述事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七条、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认定被告人钟**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认定被告人钟**、钟**犯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认定被告人马*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撤销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2022)云0102刑初****号刑事判决书中对被告人马*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的缓刑部分,将前罪所判的刑罚与本罪所判处的刑罚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认定被告人王**、罗*光犯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被告人钟**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吕*、普某、聂某1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58505.75元;被告人钟**、钟**各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吕*、普某、聂某1经济损失人民币2925.29元,二被告人对上述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5850.58元承担连...(本文书还有134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