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张**,男,1971年10月**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个体,住河北省黄骅市。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张**,男,1985年11月**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个体,住河北省黄骅市。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孙*,女,1971年12月**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个体,住河北省黄骅市。
再审申请人闫**因与被申请人黄骅市某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公司)、张**、张**、孙*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冀09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闫**申请再审请求:一、请求依法撤销黄骅市人民法院(2019)冀0983民初****号和沧州中院(2020)冀09民终****号...(本文书还有182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