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曾**因起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州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财保楚雄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23)云23民终****号民事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曾**申请再审称,本案不构成重复起诉,请求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再审,依法撤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23)云23民终****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由云南省大姚县人民法院受理本案。事实及理由:
一、本案不构成重复起诉。本案所涉交通事故引发的前后之诉涉及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前诉是车辆损害赔偿侵权法律关系,后诉是财产保险合同法律关系。1当事人主体不同。车辆损害赔偿侵权关系发生在曾**与谭先田之间,而财产保险合同关系发生在曾**与曾**车辆投保的中国财保楚雄...(本文书还有110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