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河北某某医药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因与被申请人某某(湖北)医药有限公司、饶**、武汉某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乙公司)及一审被告湖北省某某科技有限公司、饶**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冀01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河北某某医药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再审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申请再审,请求:1.依法撤销原审判决,在查清事实基础上对本案进行再审或改判支持申请人的全部诉讼请求;2.依法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负担。事实和理由:一、二审拒绝新证据。申请人调取了某乙公司未缴或抽逃出资的新证据,某甲公司对该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也无异议,但二审以“与本案并非同一法律关系”为由不予审...(本文书还有110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