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沧县某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中国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市分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冀11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沧县某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申请再审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六项申请再审,请求:1、撤销一审、二审判决;2、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支持申请人全部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一、原判适用法律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人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本案中被保险人刘*系因第三人原因造成死亡。根据前述规定,被申请人不享有向第三人追偿的权利,而刘*有权向...(本文书还有76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