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邢**,男,1946年3月**日出生,汉族,住黑龙江省大庆市。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邢**,女,1975年6月**日出生,汉族,住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袁**,男,1973年9月**日出生,汉族,住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
再审申请人王**、杨**、杨**、杨**(以下简称王**等四人)因与被申请人邢**、邢**、袁**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黑06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王**等四人申请再审称:一、原审判决认定杨*与邢**、邢**之间不存在口头房屋买卖合同是错误的。杨*去世前一直认为案涉房屋通过邢**出售给其女儿邢**,直到一审开庭前才知道案涉房屋产权过户给邢**的丈夫袁**,袁**本人也自认案涉房屋办理产权登记时并不在国内,邢**亦给...(本文书还有850字未显示)